400-6851-568
15801587877——15801580457
文章來源:本站原創 | 發布時間:2019-09-03 | 文字大?。骸?a href="javascript:doZoom(16)">大】【中】【小】
背景
該公司是某地方國有大型企業集團,被地方國資委確定為首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單位,需要按照國企改革要求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并全面深化改革,其核心內容之一是要明確國資委與該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責權界面劃分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挑戰
目前在中央政策層面,并沒有對國資委及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和運營公司的權責界面劃分的具體建議,只是要求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要準確把握依法履出資人職責的定位,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的轉變。該管的要科學管理、決不缺位;不該管的要依法放權、決不越位。這給該集團的改革帶來了很大的挑戰。
方案
該集團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國企改革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梳理優化了國資委(股東)、黨委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治理結構。在該集團的治理結構中,各治理主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了責權明確、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治理機制,各治理主體積極發揮作用、共同為集團全面深化改革、轉型升級貢獻力量。
(1)國資委(股東)與董事會治理關系。該集團是國有獨資公司,國資委作為唯一股東,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明確的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同時結合《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和董事會職權,明確并強化董事會的地位,將董事會做實。
(2)黨組織的治理地位。該集團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始終在改革過程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將黨組織作為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黨組織在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并將相關內容納入《公司章程》。
(3)董事會與經理層的治理關系。該集團大力加強董事會建設,通過“內部董事+專職外部董事+兼職外部董事”的方式優化董事會人員結構,提升董事會的獨立性、專業性;成立戰略與投資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計與風險控制委員會等專門委員會并建立配套的議事規則,優化董事會的運作機制,協助董事會充分發揮作用。董事會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和國資委的授權,合理劃分董事會和經理層的責權界面,并通過《公司章程》予以固化。同時建立經理層向董事會報告的機制,董事會可以監督檢查經理層及其他人員執行董事會決議的情況。
(4)董事會的治理作用。該集團高度重視監事會的治理作用。通過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規范監事會的運行機制。成立紀檢監察與審計部門和監事會辦公室,打造大監督協調運轉機制,形成監督合力。監事會成員根據需要列席總經理辦公會、黨委會、董事會等相關會議,監督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的履職情況,建立履職檔案,定期向國資委報告。